在校服采購問題上,任何灰色空間的存在,任何違背自愿原則的收費,都可能成為惡化家校關系的導火索。
▲學校收費截圖。圖/東莞市光正實驗學校微信公眾號
近日,廣東東莞一所學校向高一新生收取超四千元校服費的情況引發家長和網友的質疑。
7月17日傍晚,東莞市教育局回復南方都市報記者稱:初步調查發現,東莞市光正實驗學校在校服采購程序、落實學生自愿購買校服方面未嚴格執行國家、省、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有關規定,已責成學校立即整改。
據了解,東莞市光正實驗學校是民辦公助性質的全寄宿制學校。不過,根據該校此前發布的高一新生注冊須知,不管是對“公費生”還是“自費生”,校服費都是男生4033元,女生4043元。這樣的收費標準,已經超過很多普通家庭一年給孩子買衣服的預算,家長對此產生質疑自然在情理之中。
這份須知還備注“校服共30—31件”,即校服費是為整套校服買單。高一階段還是學生長身體的時候,今年能穿的衣服,明年很可能穿不下了。學校讓家長一下子購買那么多校服,很可能造成過度消費。家長難免擔憂,到了高二、高三,孩子個子長高了,是不是還要為“天價校服”再買一次單?
早些時候,該校還有工作人員表示收費經過了教育局和物價局審批,“是合理收費”。如今,東莞市教育局回應該校未嚴格執行校服管理有關規定,明顯推翻了以上說法。
近年來,各級教育部門高度重視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對校服質量、選用、采購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
2015年,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提出“兩個自愿”的原則,即學校應在深入論證和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學生自愿購買校服,允許學生按照所在學校校服款式、顏色,自行選購、制作校服。
初步調查已經確定,該校在校服采購程序、落實自愿原則方面存在問題,未遵守有關規定。接下來,4000多元的收費標準是如何制定的,其中有無賺差價、吃回扣情況?該校歷年的校服收費又是如何操作的?類似的問題,有必要一并調查清楚,給家長和學生們一個交代。
需明確的是,在校服采購問題上,任何灰色空間的存在,任何違背自愿原則的收費,都可能成為惡化家校關系的導火索。
很多學校要求學生在校期間全天穿著校服,這些規定的初衷可能是好的,能防止學生在服裝穿著方面出現攀比,有利于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但是,如果校服定價不合理或款式不受歡迎,校服推廣工作就會適得其反。
穿校服這件事關乎“集體一致性”。即便學校允許個別家庭不購買指定的校服,不穿校服的學生恐怕也會產生“被孤立”之感,影響其集體融入和心理健康。因此,校服定價不僅要符合絕大多數家庭的經濟水平,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無償提供校服。
家長和學生選擇校服,不應該是學校代為決定之后“明碼標價”,而要將意見征求環節前置,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的選擇權。否則,不僅家長容易產生“強制消費”“被自愿”的感受,學校的教育和管理也會面臨更多質疑。
責任編輯:韓雪
審核:張宇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黑龍江網報料熱線:15603667008 微信同號